非法集資常見手段
承諾高額回報
不法分子為吸引群眾上當受騙,往往編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話,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
編造虛假項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編造虛假項目,承諾高額收益。有的不法分子打著“互聯網金融”的幌子,以私募基金、P2P、財富管理、股權眾籌、數字貨幣之名進行非法集資,承諾高額回報,欺騙社會公眾投資。
以虛假宣傳造勢
不法分子為了騙取社會公眾信任,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采取聘請明星代言、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雇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制造虛假聲勢,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游、考察等,騙取公眾信任。
利用親情誘騙
有些類傳銷非法集資的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系,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警惕以下行為
1.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為幌子的;
2.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的;
5.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6.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
7.在街頭、商場、超市發放廣告的;
8.以組織考察、旅游、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