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鏈接一】渣男交往17位女友涉嫌詐騙 與一名女友未婚生子
有媒體報道,因一場車禍,一袁姓男子被多名女子在醫院識出他是她們的共同男友。女友們交流后,發現袁某同一時段周旋在17個女友身邊,有的女友與其同居10年,有的女友為他生子。袁某還頻頻從女友們手里“借錢”。
表妹補叨:腦中浮現一個知音體標題“袁姓男子情史堪比韋小寶!17女友為他生子給他借錢為哪般?”袁某“借”的錢是否涉嫌詐騙?同居生下的孩子怎么辦?其實最想問,是17個女人都太傻還是他貌似潘安?
回歸正題,其中某一位為他生子的女友說白了傷感情又傷錢,最主要,同居十年也不能認定為事實婚姻,所生孩子依然屬于非婚生子女。法律上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親生父母對于非婚生子女同樣負有撫養的義務。袁某若不能直接行使撫養權,則應當支付撫養費。廣大女性同胞,婚前交友需謹慎,如果你沒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不能輕易地為“他”生兒育女。當初愛得那么洶涌愛得那么深,一朝變成熟悉的陌生人,只能帶著孩子心碎離開,轉身回到最初荒涼里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