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曬各地超生罰款
廣東超生政策:
廣東省2002年制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55條規定:“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即超生)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于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2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廣州市2009年超生罰款約為30萬
例如,廣州市天河區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約為2萬元,該區某私企老板如果去年收入20萬元,其超生一個孩子(即超生)被征收的“社會撫養費”最高可為:2×6+(20-2)×2=48萬元,最低標準也有2×3+(20-2)×1=24萬元。這還只是其個人的罰金,加上配偶的罰金就不止這個數字了。超生兩個以上的,再翻倍計算。
深圳市2009年超生罰款約為29萬
廣東省2002年制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55條規定,按深圳去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870元計算,如果一個深圳富人年收入在30萬元,其違規超生一個孩子(即違規超生)被征收的社會撫養費最高可為:2×6+(30-2)×2=68萬元,最低標準也有2×3+(30-2)×1=34萬元。這還只是夫妻一方的罰金,加上配偶方的罰金就不止了。違規超生兩個以上的,再翻倍計算。即使按年收入12萬元計算,如果違規超生1個孩子也將被最高征收社會撫養費32萬元。
北京超生政策:
(一)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超生)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統稱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三個子女及三個以上子女的當事人,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征收標準加倍征收;
(三)對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1倍征收
北京市2009年超生罰款約為24萬7千元
《北京市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據統計2008年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4725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0747元,北京市2009年超生罰款約為24萬7千元。
上海市超生政策:
《根據《規定》所明確的,生育第二個子女(即超生)不符合規定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實際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統計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實際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特別指出,在《規定》中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當事人應為單個的公民,而非家庭,即夫妻雙方都應該繳納社會撫養費。超生一個孩子要征收基準數三倍的費用,而夫妻相加則是六倍。
上海市超生政策:
上海市2009年超生罰款約為16萬元
上海市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6690元,2009年超生罰款約為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