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重度妊娠中毒癥的孕婦
病癥發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婦全身小血管收縮,出現血壓升高、頭痛頭暈、嘔吐、下肢水腫、小便排出蛋白,經過治療后病情無好轉,如其繼續妊娠時容易發生抽搐(子癇)或胎盤與子宮壁容易提早剝離,可引起子宮大出血,并會發生胎兒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宮內的危險。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癥的情況下,應該引產。
4、胎兒畸形無法生存者
以超聲波等法檢查,發現胎兒嚴重畸形或胎兒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產。
5、羊水過多的孕婦
孕婦羊水過多時,子宮底會急驟升高,壓迫孕婦的胃,甚至使心臟移位,常會導致孕婦心悸、憋氣,難以平臥,影響睡眠和飲食。如經醫師確診為羊水過多致使孕婦惡性反應及胎兒畸形者,應立即引產,終止妊娠。
患嚴重器質性疾病的孕婦可考慮引產
6、孕婦患有糖尿病或其他嚴重器質性疾病者
患這些病癥的孕婦,因身體虛弱、精力不濟,繼續妊娠時對孕婦本身與胎兒都不利,應當考慮引產。
孕婦在引產前一定要禁房事1周,洗澡,尤其是下腹部及陰部更應清洗干凈;
引產時醫生應嚴格執行無菌操作;
引產后如有陰道出血、發熱,應查明原因,清除宮腔內的殘留組織以止血及避免感染源的存在。
患者一旦出現發熱,要做細菌培養,并予以大劑量的抗生素以控制感染。還應避免盆腔炎、腹膜炎或敗血癥等嚴重并發癥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