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從優生優育的角度而言,“保胎”是一種人為的阻撓。
人類繁衍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在偉大而神秘的進化體系里,早已形成一套完備的“種子篩選”系統,即將優秀的“種子”保留,將劣質的“種子”淘汰。在妊娠早期,有的孕婦出現先兆流產的癥狀,其實就是一種篩選“信號”。有可能是胚胎出現問題,導致母體的孕激素出現急劇下降,外界補充也無濟于事;也有可能是母體的子宮存在問題,如子宮肌瘤或子宮內膜受損,無法提供適合胚胎生長的良好環境。
那是不是“保胎”是無用功呢?非也!“保胎”的興起也正是優生優育理念的實踐行為,但是保胎并不是所有準媽媽都適合的。出現以下三種情況的準媽媽才是“保胎”的真正需要者――
1、曾有過不孕不育史;
2、出現腰酸、小腹隱痛或出血等癥狀;
3、曾有過兩次以上復發性流產或習慣性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