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去幼兒園接4歲的兒子回家,他在路上告訴我幼兒園里的一個小朋友打了他,他沒有還手,老師夸他是個好孩子。我聽后心里卻很不是滋味:兒子受了委屈,老師還以是個“好孩子”作為鼓勵,學會“忍讓”。難道才是正確處理兩個孩子打架的最好方法嗎?
同樣是在美國芝加哥,一個美麗開朗的女孩四歲時,常被社區里一個霸道無理的女孩欺負,因為那個女孩的父親有些來頭,她也很懼怕。有一次,她被那個女孩搶走了玩具后,哭著跑回家向母親訴說原委,母親告訴她:“哭,解決不了問題,我們家沒有膽小鬼,唯有用自己的拳頭還擊回去,才能證明你是最棒的,以后才能不會被別人欺負。”她檫檫臉上的淚水,第二天就找機會和那個蠻橫女孩打了一架,從此以后再也沒人敢欺負她了。
這個女孩長大后,在耶魯大學攻讀法學博士學位時,參加各類社團參與各類演講,反思各種社會現象,有著傲人的政治抱負。她就是希拉里?克林頓,她的成長經歷告訴我們――雖然打人的是個孩子,挨打更需要用“還擊”來證明自己,才是個獨立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