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有幾天產假呢?對于在職孕媽咪而言,這是一個必須得知道的問題。可能大多數媽咪已經知道如今產假已從90天增至98天,可具體的細節,就未必全都知道。今天,讓小編給您介紹一下吧。
晚婚晚育有幾天產假
1、晚婚晚育有幾天產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范了相關待遇。《草案》規定,女員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難產(剖宮產以及產程中使用吸宮器、產鉗等非正常順產的平產手術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而《婚姻法》沒有晚婚年齡的規定。只是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政策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但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